第二,加强水利设施建设等产能合作。湄公河国家处在工业化、城镇化、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阶段,都有建设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迫切需求。中方拥有性价比高的水利电力装备和工程建设力量,在大型水利枢纽、平原打井、山区中小型水库等建设方面经验丰富,适合湄公河国家需求。中方支持企业按照可持续发展理念,在湄公河国家参与建设一批水电站、水库、灌溉、饮水工程,实现合作共赢。铁路、公路、港口、机场、通信等领域的产能合作也有广阔前景。我们要落实好《澜湄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》,制定澜湄国家互联互通规划和澜湄国家产能合作行动计划,探讨组建澜湄国家产能与投资合作促进联盟和澜湄商务理事会。共同建设好现有经贸合作区、跨境经济合作区,开辟一些新的特色园区。中方倡议实施“澜湄流域北斗卫星定位导航服务系统建设及民生领域应用示范(一期)”项目。中方愿继续落实好首次领导人会议上提出的“两优”贷款额度,在此基础上再提供援外优惠贷款,设立第二批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专项贷款,支持商定的项目。也希望有关国家在税收、土地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。
此时,这栋破旧的土屋内,夏明国等数十位亲友正准备吃饭。一个小时前,他们才将刘丽的骨灰安葬好。见有陌生人找女儿,夏明国出门相迎。他很快发现,眼前的两名年轻小伙子是放贷公司派来的催收人员。
《喀麦隆交通事故37人死亡 埃及交通事故6人死亡》随着澜湄合作不断深入,我们要与时俱进,在巩固“3+5合作框架”的基础上,拓展数字经济、环保、卫生、海关、青年等领域合作,逐步形成“3+5+X合作框架”。要不断完善机制建设,中方倡议建立六国秘书处(协调机构)联络机制,适时成立国际秘书处,根据需要提升部分优先领域联合工作组级别。为支持上述领域合作,中方愿于2018年上半年启动本年度澜湄合作专项基金申报。此外,中方还提议将每年3月23日首次领导人会议召开的那一周确定为“澜湄周”,以提升六国民众的澜湄合作意识。




